一、重慶法蘭管件的對焊法蘭的等級及其技能要求應契合JB4726-4728的相應要求。
1、公稱壓力PN為0.25MP-1.0MPa的碳素鋼、奧氏體不銹鋼鍛件答應選用Ⅰ級鍛件。
2、除以下規則外,公稱壓力PN為1.6MPa-6.3MPa的鍛件應契合Ⅱ級或Ⅱ級以上鍛件等級的要求。
二、對焊法蘭一般選用鍛件或鍛軋工藝制成。當選用鋼板或型鋼制作時,必須契合下列要求:
1、對焊法蘭應經超聲波探傷,無分層缺點;
2、應沿鋼材軋制方向切割成條狀,經彎制對焊成圓環,并使鋼材的外表構成環的柱面。不得選用鋼板直接機加工成帶頸對焊法蘭;
于設計溫度大于300℃ 或公稱壓力大于或等于4.0MPa 的管道,應選用對焊法蘭。